为贯彻中央精神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、教风、学风建设,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、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,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
一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。学院党委书记、纪检委员、各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做到坚持原则,敢抓敢管;要落实“一岗双责”制度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。
二、抓好党风廉政教育,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、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,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。
三、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,严守党的纪律,不泄露党的秘密,不牟取私利,不铺张浪费,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,维护党的形象。
四、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,及时反映热点、难点问题,做好协调、疏导工作。
五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,定期分析、研究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,总结经验,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。